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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信息- 第九节 矿区地表水和地下水动态观测
- 录入时间: 2013/7/31
1、地表水和地下水动态观测
要求:点位要四等控制一级水准测量,保证标高和座标准确,具体要求见工程测量规范。
要点:选点应以剖面为主,观测点应涂红漆作标志。
注意:每次下雨前后应作好记录。
2、选择有代表性的泉、井、钻孔、生产矿井、地表水进行动态观测。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和复杂的矿区,初步勘探阶段应及早建立动态观测网。
3、地表水观测点应设在:流入和流出矿区地段、不同岩层出露地段、地表水与地下水联系密切地段,地下水观测点应考虑含水层富水性的强弱、地下水的类型、埋藏条件。必要时观测点宜按剖面布置。
4、水位、水量、水温观测,应每隔5~10天测一次水位,每月测一次水温,雨季或急剧变化时应加密观测,并观测流量变化。按季节采水质分析样。一般观测周期不应少于一个水文年。
5、大气降水是矿床充水主要来源的矿区,若外围气象站的资料不能利用时,应在矿区内建立以测量降水量为主的简易气象观测站。观测时间至少要有一个水文年。
6、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动态观测孔、点不受破坏和堵塞。
7、水头高度和流量测量方法详见《水文地质手册》地质出版社 1978年4月。
8、河、湖、水库应定期观测其水位和水量变化情况,观测周期不少于一个水文年。河流应在观测水位、流量的同时使用流速仪测量流速。
9、因地下水开采和运动引起的地表沉降、塌陷、滑坡等物理地质现象,应依照相关规范进行长观动态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