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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信息- 我省出台“十二五”地质工作专项规划
- 录入时间: 2012/6/24
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正式印发实施《福建省“十二五”地质工作专项规划》,这是我省首个中长期地质工作专项规划,也是全国为数不多的以省级政府名义编制全省性中长期地质工作专项规划。
该专项规划涵盖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广义地质、矿产资源与地质环境保护、地质资料保护与开发利用。其中基础地质调查涉及区域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矿产资源远景调查、海洋地质调查和地质科学研究等5个方面;矿产资源勘查涉及能源矿产勘查、重要金属矿产勘查、优势非金属矿产勘查、矿山地质勘查、国外矿产勘查等5个方面;广义地质涉及灾害地质、城市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和专项调查等8个方面。
“十二五”期间,我省地质工作要推进“358”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全面实现部省合作方案确定的“218”工程目标。“十二五”地质工作专项规划确定了5大发展目标:一是基础地质调查程度进一步提高,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13367平方千米、1:5万矿产远景调查18850平方千米,提交可供预查矿产地28处、找矿靶区45个,构建海峡两岸地学交流与合作平台等;二是矿产资源勘查实现重大突破,重要矿种的资源储量大幅增加(煤3亿吨、铁5亿吨、铜50万吨、金20吨、银1000吨、钨5万吨、钼20万吨、稀土3万吨),新增8处大型矿产地,水泥灰岩、石英砂等重要非金属矿产资源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力争实现2个以上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突破;三是广义地质服务领域全面拓展,建成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完成全省地质灾害易发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完成新增长区域、中心城市、主要流域1:5万地质环境调查和全省地质遗迹调查评价,实现全省生态地球化学调查全覆盖、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域环境地质工作全覆盖;四是矿产资源与地质环境有效保护;五是地质资料保护与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地质工作的领导,把做好地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快推进地质工作。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强化对专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抓紧推进各项任务的分解实施,落实规划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地质工作运行机制。省属国有地勘单位在地质项目的实施中应充分发挥队伍优势、专业优势和技术优势,及时提供人才、技术、装备、资料等支撑服务。此外,专项规划还制定了拓宽投资渠道、推进地勘队伍人才建设、增强地质科技创新能力和完善运行机制等保障措施。
据悉,该专项规划是2010年省政府部署的34个专项工作规划之一,是继相关地质工作纳入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后的又一突破,体现了省政府对地质工作的高度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