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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勘单位改革要贯穿提高找矿能力主线
  • 录入时间: 2012/8/28
  •      6月28日,在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八部委关于国有地勘单位分类改革专题调研组座谈会上,调研组成员认为,调研报告的撰写及地勘单位分类改革指导意见的制定,要围绕让地勘单位具有更强的找矿能力和服务能力这一主线进行。

     

      调研组成员表示,要形成高素质的人愿意来愿意干地质工作的激励机制,形成稳定的找矿队伍;地勘单位作为资源产业的上游,应该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今后,有关部门将在国家层面出台政策给予支持,同时指导地方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支持。调研组成员建议,要围绕让地勘单位具有更强的找矿能力和服务能力主线,修改完善本次调研报告、着手地勘单位分类改革指导意见的制定。撰写报告和制定意见时,要把握好增强地勘单位找矿能力、高素质的找矿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改善地勘单位生产生活条件三个着力点,作好三方面考虑:各省具体情况不同,应贯彻差别化原则;各省地勘市场容量不同,应贯彻有利于发挥地勘单位各自优势原则;各地勘单位发展情况不一致,应贯彻让强的更强、弱的不能抛包袱原则。

     

      调研组成员认为,要进一步梳理地勘单位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全面反映地勘单位的诉求,在完成调研报告的基础上,起草由八部委共同出台的国有地勘单位分类改革指导意见,提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以推动地勘单位健康发展。